凡是中国出口到欧盟的轮胎都要加贴标签
2012-11-10

 

  这一法规规定对轮胎三大性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燃油经济性(即轮胎滚动阻力要求),分为A到G共7个等级;潮湿路面抓地力等级,分为A到F共6个等级;道路噪声等级,按照规定测试噪声值分为3个等级:N≤LV-3,LV-3<N≤LV,N>LV,并用黑色标签来表示。此改革对车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增加具有先进安全技术的部件和装备。此外,由于EC1222/2009法规本身更多在于强制厂商按照统一的规范向终端消费者去标示自己产品的性能,这使得国内厂商的价格优势被淡化。

 从2012年11月开始,凡是中国出口到欧盟的轮胎都要加贴标签。

  据悉,欧盟是继美国后中国轮胎企业第二大海外出口市场,每年增幅达30%,至去年,轿车胎和轻卡胎已达到4亿。显然,中国轮胎制造企业在欧盟有巨大市场。有了此项法规,意味着中国轮胎制造商要去做轮胎各项检测才能有标签,对中国商家来说无疑是个大的挑战。

  近期欧盟委员会出台了轮胎标签法规--EC 1222/2009,由2012年11月1日起,要求在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燃油效率、滚动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目标是到2020年欧洲能源消耗减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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