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物质包括1,4-苯二胺(1,4-benzenediamine)、2-甲基(2-methyl)、甲苯-2,5-二胺基甲苯硫酸盐(2,5-diaminotoluene sulphate)和1,3-苯二醇(1,3-benzenediol)等。附件三也将进行修订以包括10种染发剂物质和在严格限制使用条件并附有例如“仅供专业使用”等强制性警示标识的情况下授权使用的用于睫毛着色的产品中的过氧化氢。
此外,根据修正案,当苯甲醇(benzyl alcohol)在 驻留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01%,冲洗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1%时,必须在化妆品成分列表中显示。